4)第一二四章 精锐对精锐_新顺1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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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枪,诸多火药,合计一百两。

  这是大顺最精锐的部队,花钱最多的桅杆射手。不管是昂贵的膛线枪管,还是无数火药喂出来的准头,都需要钱,大把的钱。

  他不是那种照着训练三个月、发枪列阵填线、从参军到死加上军械均价二两银子一个月的便宜的线列兵。

  小伙子并不知道,均价一百两的自己,刚才随手一枪,打死了一个从二十岁承袭、如今三十五岁、合计领取俸禄折合三万五千两的精锐武士。

  他只是按照平日训练的要求,站在高处,瞄着敌军,寻找凭感觉像是军官模样的人。

  山内重次的盔甲挺好看的,挺显眼的,所以他就射了一枪。

  一枪之后,便取出腰间皮袋里的纸包子弹,舔了舔上面涂抹的油,用牙撕开了纸包,将带着木托的铅弹装进枪里,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。

  直到第一波攻势暂歇,他才取出一柄打赌赢来的小刀,在自己的枪托上又刻了两个正字,这是他最早学会的几个字之一,很适合做记号来记录自己杀了多少人,一个正字便是五个。

  之前一直没有机会杀人,从小滨之战开始,他才真正有机会杀人。累计至今,已经杀出来三个正字,按照均价全甲武士的一百石米俸的武士来算,换成这些年的大米,足够养一个营队的最便宜的线列兵。

  而一个营队的大顺最便宜的线列兵,总能虐杀十五个武士。

  哪怕,这些武士的剑术,都如宫本武藏;射艺,都比今川义元;枪术,远胜本多忠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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