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十四章 五日朔方下 杀一无名卒_即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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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城外观察守情。

  较与河阴县,朔方县的守备紧张了许多,这在苟雄的意料中,毕竟一路急追也没能追上赵染干等部,赵染干比他们先到的朔方,张韶闻讯之下,自然会加强朔方县的城防守备。

  望见城头,红色的旗帜林立,绣画着各种猛兽图案的军旗下边,明盔亮甲的定西步卒,持槊挽弓,排列垛口,拍杆等诸类的守御器械,参差地放置於垛口间,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。

  军卒之外,还有若干唐、胡平民的身影。战士守城、百姓协助,这是守城时的通用之法。有平民在其中很正常,但苟雄眼尖,分明瞅到那平民中,竟有几个光头的和尚。

  拓跋部的贺兰延年抢攻朔方县,而被竺圆融挡住的事情,苟雄有所闻知,想起他之前主政朔方郡时,与这和尚见过几面,便说道:“竺圆融这秃驴,虽陇州人,老子待他不薄,他转头却就投了定西,养不熟的东西!破城以后,把他擒来给我,我亲手砍了他的光瓢!”

  旗帜几乎都是红色,只有一面是白色。

  一片红中,白色很是显眼,尤其是那白旗上竖着写了一行字,黑白分明,愈是鲜目。

  苟雄令从骑中识唐字的一人去近城下,看那旗上写的是何字。

  城上应是知这骑近城是为了什么,没有射箭,随他去看。这骑看罢,转回上禀,说道:“将军,白旗上写了七个字,是、是……”

  “是什么?”

  “张武卫屠狗此地。”

  苟雄不怒反喜,大笑说道:“我大军如神兵天降,陡临城下,张韶无计可施,此乃虚张声势!趁赵染干狼狈窜回,其军心大震之机,明天我军全力猛攻,至多五日,朔方可下!”

  他率从骑们围着朔方县转了一周,把城上的守备情形悉数看了个清楚,转马归还主力部中。

  草草地筑了个营垒,当晚全军休息一夜。

  这天晚上,季和因知他无论如何,也是劝不住苟雄了,所以索性冷眼旁观,没有来找他。

  第二天上午,苟雄一声令下,全军出动。

  调步卒列阵於朔方县的东、南两面,调骑兵的半数,游弋於朔方县的西面,——东面不远是黄河,此面无需派兵攻打或警戒,剩余的骑兵,留在了城东的中军所在之处,作为预备队。

  安排部署已定,阵势已成,担任主攻任务的步卒在阵中吃了点随身带的胡饼、酪浆等干粮,吃饱了肚子,养足了精神,苟雄亲至阵中,承诺先登者给以重赏,下午开始正式攻城。

  苟雄部在并州攻城略地,无有一败,今反攻朔方,又不战而得河阴,赵染干差点被擒,全军将士,上下士气如虹,攻势一开,就如排山倒海。

  城上红色褶袴、铠甲为主的定西军士箭如雨下,城下白色褶袴、铠甲为主的蒲秦兵士呐喊猛冲。朔方县的护城河不宽,没多久就被蒲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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