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0125章 中医在美国_重生科技狂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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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由此可见,从法律角度来讲,美国的“针灸师”就是“中医师”。

  由于现代科学从组织学和生理学方面尚未发现气、经络或者穴位的存在,加上部分当代针灸使用者并非依据传统理论体系来进行实践,所以针灸缺乏足够的现代医学实验证实其有效性,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只被列为替代疗法。

  同时,美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针灸执照发放制度。

  申请人要在高教部认可的针灸学校学习针灸的相关课程,从1700到4000学时不等,还要拥有950小时的临床实习经验,满足这些条件后,方可获许参加针灸执照考试。

  另外,针灸执照的持有者,每一年或每两年需要为其针灸执照续期,否则其针灸执照将会被除消。

  针灸执照续期的手续,除了包括更新资料外,还要求针灸师提供持续进修的证据,一般为每年数十个小时的专业持续进修课程,如此才可获得续期。

  如果一个人没有有效执照,却宣称自己为专业针灸师,或者提供中医治疗,其行为就构成了刑事犯罪,会被监禁和罚款。

  虽然中医被美国设定了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进行约束,但也算是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认可,华人多了一项谋生的选择,不过这个过程并没有那么顺利。

  美国第一个中医方案于1973年4月20日在内华达州诞生,发起人是一位纽约律师出身的地产大亨ArthurSteinberg即斯坦勃。

  此人曾往来于纽约和拉斯维加斯之间做房地产生意20余年,赚了很多钱,后来还买下了拉斯维加斯最大赌场的地产,并将全家搬迁到拉斯维加斯定居。

  斯坦勃的夫人Bia是一位华人,被偏头痛折磨了很多年,看过许多医生,也没有找到有效疗法,西医给出的解释是由于她精神太紧张所致。

  1972年夏季,斯坦勃携夫人到亚洲旅行,在香港停留期间拜访了著名的针灸大师LokYeeKung即陆易公,经其中医诊断和针灸治疗,Bia的偏头痛明显好转。

  斯坦勃深受震动,他认为针灸对美国来讲是个好东西,于是拍了150分钟的针灸治疗纪实电影片,在1972年8月带回了内华达。

  不过,美国医学界对此不感兴趣,而且越是大牌的医生,越是不屑一顾。

  斯坦勃要将“针灸这个好东西”合法地引进美国的心思很坚定,他决定绕开美国医学会,从内华达州开始逐一突破,因为美国的行医执照归各州管理,而内华达州不大,选民少,比较好沟通,州参众两院的立法委员也很接近选民。

  但以蛇做为标志的美国医学会,对此明确反对,当时一家杂志将这场立法之争称为中医龙和西医蛇的“龙蛇大战”。

  整个过程的各种明争暗斗一言难尽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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